艺术类招生:对于进档考生,按照我校艺术类录取规则择优录取。 外省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专业课统考(或联考),专业课考试合格,文化课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综合分(统考专业课成绩×60%+文化课成绩×40%) 排名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综合分相同者,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。 陕西省报考动画、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(或联考),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统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。 陕西省报考戏剧影视文学、广播电视编导、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陕西的艺术专业课统考(或联考),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,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,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。 陕西省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我校表演专业课校考,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和校考专业课成绩合格的基础上,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。专业课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及位次决定取舍。 外省(新疆、山西)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考生,须参加我校的表演专业课校考(山西考生还须省专业统考合格),校考专业课考试合格,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,按综合分(校考专业课成绩×60%+文化课成绩×40%)排名,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。综合分相同者,专业课成绩高者优先。 |